一、臺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資訊局於111年9月1日與電信業者 ( 中華、台哥大、遠傳、台灣之星 ) 簽訂本府電信節費方案契約,全案履約期限至113年8月31日止。
二、查前開本府電信節費方案契約適用對象含臺北市政府退休公教人員,如欲申請須檢附身分證及退休證等文件至各電信業者申辦,其他相關資訊詳見各電信業者DM(最新活動資訊請至現場臨櫃或撥打客服專線洽詢),如有任何問題,均可逕洽各電信業者專案聯絡窗口詢問。
三、檢附本府與台灣大哥大、遠傳、台灣之星、中華電信合約及DM各1份。
一、臺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資訊局於111年9月1日與電信業者 ( 中華、台哥大、遠傳、台灣之星 ) 簽訂本府電信節費方案契約,全案履約期限至113年8月31日止。
二、查前開本府電信節費方案契約適用對象含臺北市政府退休公教人員,如欲申請須檢附身分證及退休證等文件至各電信業者申辦,其他相關資訊詳見各電信業者DM(最新活動資訊請至現場臨櫃或撥打客服專線洽詢),如有任何問題,均可逕洽各電信業者專案聯絡窗口詢問。
三、檢附本府與台灣大哥大、遠傳、台灣之星、中華電信合約及DM各1份。